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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证处推行46类"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来源:成都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16浏览:1989次

成都公证处推行46类"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最近,在北京工作的成都人陈女士顺利申请到了美国一所大学准备继续深造。可在就学之前,美国校方需要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国内大学的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证明的公证书。因她的户口在成都,大学也是在成都上的,按照相关规定其公证也需要在成都本地办理。身在北京的她却无法赶回成都。正在她十分为难的时候,在成都本地的朋友帮她致电咨询到,可以通过微信公证服务线上受理、办理涉外公证。  得知这个信息后,她立即在“成都公证”微信中找到了公证服务板...

成都公证处推行46类"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最近,在北京工作的成都人陈女士顺利申请到了美国一所大学准备继续深造。可在就学之前,美国校方需要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国内大学的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 等证明的公证书。因她的户口在成都,大学也是在成都上的,按照相关规定其公证也需要在成都本地办理。身在北京的她却无法赶回成都。正在她十分为难的时候, 在成都本地的朋友帮她致电咨询到,可以通过微信公证服务线上受理、办理涉外公证。

  得知这个信息后,她立即在“成都公证”微信中找到了公证服务板块,通过微信公证服务就相关事宜向成都公证处进行咨询和办理。最终,她回到成都顺利领取了公证书,圆了出国留学的梦。

   在以前,办理用于涉外的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证明的公证书,都需要到公证处现场申请办理,申请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公证书要在15个工作日后 才能拿到。自从成都公证处启用微信线上办证功能,并试点推行让当事人办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后,办理公证的环节和程序就不再那么繁杂,当事人只需用微信功 能申请办理,公证处通过网上审核材料,不仅办证时间缩短了近10倍,还让当事人不必再跑“冤枉路”。

  陈女士只是成都公证处试点推行“最多跑一次”工作之后受益的一个缩影。记者近日从成都公证处获悉,自去年在全国率先试点推行“最多跑一次”以来,成都已实现了46类公证事项的“最多跑一次”,涵盖了自然人和法人等办理的大部分公证。

   据介绍,自推行以来,成都公证处变群众提供材料为主动搜集材料,精简涉及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居住证明等21项公证申请材料,占全市清理总量(全市 清理283项)的7%;变书面审核材料为实地调查核实,“被动作为”转变为“主动作为”,由“坐堂办证”转变为“出门办证”;变群众跑路取证为数据共享取 证,彻底解决信息不对称给群众带来的证明难。同时,公证处还推行网上办证、远程办证、上门办证等模式以及提供延时、预约、加急等服务举措,提升了群众满意 度、行业示范性和公证公信力。

  数据显示,去年试点推行以来,成都共为群众收集调取证据9万余份,提供房产信息查询超过10万次,与成都 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共享公证书15万余份,周末和节假日服务当事人2万余人次,办理加急服务超过1.5万次,减免当事人公证费120万元,直接服务群众20 余万人次,让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在服务群众的同时,该处还积极服务自贸区内的政府大型项目建设、促进环保工程建设及企业发展、在自贸区设立公证服务点等。(记者 晨迪 摄影 刘阳)

  46项办证“最多跑一次” 具体公证事项

  (一)涉及自然人的公证事项

  1.出生公证;

  2.驾驶证公证;

  3.无犯罪记录公证;

  4.学历公证;

  5.学位公证;

  6.毕业证公证;

  7.成绩单公证;

  8.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9.身份证公证;

  10.亲属关系公证;

  11.户口本公证;

  12.常住人口信息表公证;

  13.护照公证;

  14.结婚证公证;

  15.离婚证公证;

  16.(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

  17.在读(学)证明公证;

  18.在职证明公证;

  19.(工资)收入证明公证;

  20.接种证明公证;

  21.会考证公证;

  22.外语等级证书公证;

  2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证;

  24.职业资格证书公证;

  25.专业等级证书公证;

  26.体检表公证;

  27.健康证公证;

  28.国籍公证;

  29.住所地(居住地)公证;

  30.生存公证;

  31.死亡公证;

  32.曾用名公证;

  33.存款证明公证;

  34.小额存款继承;

  35.非财产处分委托书;

  36.单方声明书、承诺书。

  (二)涉及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公证事项

  1.营业执照正(副)本公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证;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证;

  4.企业章程公证;

  5.行业许可证公证。

  (三)涉及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公证事项

  1.房屋所有权证公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

  3.民事判决书公证;

  4.民事调解书公证;

  5.仲裁书。